深圳人口登记多久可以办理居住证?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ps:中途如果搬家,居住登记中断不超过30天的话,也算为连续居住)

并且,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深圳参加社保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可以办理居住证。

此外,如果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也能办理居住证。

条件一:已在我市办理居住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没有社保要求)

1、高层次专业人才。我市高层次人才资质过期后,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

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此种情况需要先到市人社局认证学历后再申请办理居住证);

5、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特别提醒:即使具有以上技能等级或在我市进行过技能测试,但持有是外市或国家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目前还不能以“引进人才”为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条件二:正在深圳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在校生,且在深圳办理了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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